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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CTSD &#187; 新闻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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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ra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description>
	<pubDate>Fri, 19 Mar 2010 20:15:0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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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9年WTO争端解决机制回顾和展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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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Mar 2010 10:12:26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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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战略分析和中国部主任成帅华博士参加3月2日举办的第三届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估，并就中国参与争端解决机制和美中知识产权一案的影响作专家发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战略分析和中国部主任成帅华博士参加3月2日举办的第三届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估，并就中国参与争端解决机制和美中知识产权一案的影响作专家发言。</p>
<p>该系列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对过去一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进行总结和评估，由日内瓦高等研究院主办。WTO争端解决机制主席、加拿大大使John GERO和 上诉机构主席 David UNTERHALTER出席今年的会议并作主题演讲。</p>
<p>2009年在WTO争端解决机制14个起诉案件中，涉及中国的有7件，并各有一份专家组报道和上诉机构报告的报告涉及中国。在此次高级别会议上，成帅华博士指出中国卷入争端解决机制，不管是作为起诉方还是作为应诉方，对于WTO来说是一个积极的想象。说明世界主要贸易大国对这个以规则为基础的世界贸易制度抱有信心，愿意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裁判、根据各方约定的“合同”来和平地解决贸易政策争端。这将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环境的稳定和透明，对这个制度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益的。</p>
<p>成帅华还谈到，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是对WTO制度的一个贡献。通过在争端解决过程中的探讨和争论，参与对贸易规则和各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可以促进WTO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对每一个WTO成员来说，都存在一个国际法和国内法律制度之间循环互动的过程。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定可以帮助中国更清楚准确地了解自己的WTO义务，以及自己权利的边界线，这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基于WTO的国内法治和改革。</p>
<p>在谈到对美国和中国知识产权一案的评价时，成帅华首先回顾了该案的要点。美国的诉讼围绕三个方面，即著作权保护、海关的边境措施和刑事犯罪的门槛。专家组对第一和第二个问题裁决比较直截了当。关于著作权保护，认为中国的著作权法违反了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9条，该条涵盖了伯尔尼公约第5条。专家组裁定，中国不能拒绝给予有著作权的出版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即使中国根据主权禁止这些出版物在中国出版。中国已经于2010年2月依照WTO的裁定修改了著作权法。（可参见http://protect.e-bq.com/law/2010/0301/192237.html）</p>
<p>关于海关的边境措施，专家组认为中国部分违反了TRIPS第46条，特别是该条文的第四句。该条款第四句规定，“对于假冒商标的商品来说，除了在例外的情况下，为了让这样的商品进入商业渠道，仅仅将非法贴在商品上的商标去掉还是不够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全文，参见http://www.shcus.gov.cn/ipr/hg_law_15.htm））</p>
<p>关于第三个争议点，专家组认为中国没有违反TRIPS的61条。该条文如下：“缔约方应规定，至少在商业规模蓄意地假冒商标或剽窃著作权的案件中适用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处罚。”这里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商业规模”，在此案之前，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都没有对这个概念进行过解释。专家组报告不同意美国提出的根据个案先例和美国在自由贸易区协定中使用的解释。专家组认定，这个概念的定义应当取决于中国当地的市场条件，认为美国提出的证据不充分。</p>
<p>谈到这个案件对TRIPS未来和中国的影响时，成帅华认为专家组的报告进一步确认了TRIPS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的“最低标准”原则。在专家组的讨论中，涉及到关键词汇时，多次提及谈判的历史和协定的上下文。对“商业规模”“有效和适当的措施”等概念，谈判者当初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而是允许充分考虑到各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别。这也反映了WTO专家组倾向于采用司法克制的方法（judicial restraint），基于合同约定的本意进行解释，而不是另立新法。</p>
<p>成帅华指出，这个案件后，关于中国以及在国际政策中TRIPS-plus的讨论还将继续（TRIPS-plus是指以比TRIPS更高的标准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美国的这个起诉实际上是绕着圈子向中国要求TRIPS-plus，虽然这一次在刑事犯罪门槛的问题上美国没有得到专家组的支持，但是不排除美国会继续在WTO框架下以争端解决机制的途径继续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诉求。</p>
<p>另一个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是否可以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拒绝美国按照自己的方式解释TRIPS第61条。美国在一些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就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对“商业规模”的定义门槛就非常低，这样写道“以商业规模蓄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利的行为包括：（1）以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为动机的明显和蓄意的侵权行为，（2）以获得商业优势或个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蓄意侵权行为”。</p>
<p>成帅华博士最后指出，需要密切关注在WTO以外其他论坛发生的TRIPS-plus的问题。比如由20多个国家发起的《反假冒贸易协定》(Anti 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的谈判，目标是达成一个诸边贸易协定，设立比TRIPS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标准。该谈判是闭门进行的，不属于任何国际组织中的一部分，2007年10月开始由美国、欧盟、瑞士和日本倡议开始，目前有近30个国家，已经进行了7轮谈判。</p>
<p>参加讨论发言的其他发言专家是Petros MAVROIDIS（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Frieder ROESSLER（WTO法律咨询中心主任）、Stephen ORAVA(美国King &amp; Spaldi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asper WAUTERS （White &amp; Case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会议由日内瓦高等研究院国际法教授Joost PAUWELYN主持, 世界贸易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代表、法律、商业及学术界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p>
<p>了解更多此次主办方的相关会议信息，请点击<a href="http://graduateinstitute.ch/ctei/home/forthcoming_events/annual_disp_setl3.html" target="_blank">此处</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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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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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8 Feb 2010 09:34:33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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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期，针对美国和欧盟对中国轮胎和螺丝出口采取的保障和反倾销措施，北京启动了WTO诉讼程序。商务部部长陈德铭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坚定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利益，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桥月刊》2010年2月第14卷第1期</p>
<p>近期，针对美国和欧盟对中国轮胎和螺丝出口采取的保障和反倾销措施，北京启动了WTO诉讼程序。根据“全球贸易预警”（Global Trade Alert）的数据，仅在2009年对中国产品就出现了112项贸易救济调查。</p>
<p>奥巴马在9月11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35%的保障措施税。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北京要求就这一措施进行磋商。该关税于9月26日实施，将持续三年之久，但会逐年递减，在第二年会降低至30%，在第三年降至25%。</p>
<p>“中国生产的轮胎中有40%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出口美国。最高征收高达35%的关税，这意味着第一年中国的轮胎产品将不能出口到美国了。据初步测算，这将影响到10万左右工人的就业，损失约10亿美元出口额。”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说。此外，轮胎产业链中的其他行业，例如合成橡胶、炭黑等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这些行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p>
<p>虽然中国指控美国违反了《关税贸易总协定》第19条有关紧急行动的条款以及WTO《保障措施协定》的相关规定，但此案例将取决于所征收的关税根据中国在《入世协定书》 里同意的“在针对具体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下是否合法。按照WTO规则，提出磋商要求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步。磋商期一般为60天，如果通过磋商仍无法解决争端，则中方有权采取第二步行动，即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就美方措施展开调查并进行裁决。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已于1月19日成立。</p>
<p>美国通过《美国贸易法案》的第421条实施该机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引起了对美国的“市场扰乱”，即与本国生产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进口正在“迅速增加……因此成为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主要原因”，美国贸易委员会（ITC）将会建议采取保障行动。反而言之，“重要原因”被宽松的解释为“对国内产业实质损害起了重要作用的原因，但不必等于或大于其他原因。”</p>
<p>美国贸易委员会必须考虑进口的数量、进口对直接竞争产品的价格的影响以及对美国生产直接竞争产品产业的影响。然而，这三点因素是否齐备，“对决定市场干扰存在与否，并非是决定性的。”</p>
<p>尽管一些成员持反对意见，美国贸易委员会仍决定保障措施行动符合这些条件。第421条款“并没有要求权衡这些原因的利害关系，但仅仅要求我们发现迅速增加的进口是造成实质损害威胁的重要原因”。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三年中征收55%的税率，其中第二和第三年递减为10%，但奥巴马总统决定第一年实施35%的税率。</p>
<p>中国声称美国对“重要原因”的定义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狭隘”。磋商请求也驳斥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项控诉，即中国的进口正在快速增长，或是对美国生产商造成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中国表示征税“根本没有必要”而且其征收“超出必要范围以阻止任何涉嫌的市场扰乱”。</p>
<p>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表示，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不是造成美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对美国轮胎生产不存在实质损害。美国轮胎行业的萧条由来已久，这是因为其产业正处于结构调整时期，金融风暴加剧了行业的重组，如果强行削减从中国进口，只会迫使美国经销商从其它国家选择类似产品，这不仅无助于保住美国轮胎业的就业岗位，还会损害美国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p>
<p>进口必须是迅速增加的。同时，迅速增加必须是比较近期或持续的，而不是早期的。对于此，中方观点则是2007年以来中国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增长并不明显，2008年比2007年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上半年同期还下降了16%;  其次中国涉案产品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对此表示：”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主要为美国汽车制造商配套，而中国的出口轮胎主要在美国的低端零售市场销售。” 因此彼此并不构成直接竞争，而且美国轮胎生产商大多数已放弃了低端零售市场，以谋取更高的利润。</p>
<p>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第421节没有界定“实质损害”或“威胁”，但贸易法第406节（6）和1930年关税法第七编（反倾销）有“实质损害”这个概念，即指并非无意义、非实质或不重要的伤害（harm which in not inconsequential, immaterial, or unimportant）。中方认为美国内轮胎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后并无明显变化;</p>
<p>迅速增加的中国进口是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中方认为美国内产业关停部分工厂和生产设备的行为是出于选择高端市场而主动进行的结构调整，与中国产品的进口无关。</p>
<p>中国官员以及其分析家则注意到，一些美国生产商已经不再生产那些低价位轮胎产品，这些产品则是中国对美出口的主要轮胎产品。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这是由于中国进口激增而导致的现象，但许多分析家则认为，新的关税将会导致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增加，而不会吸引美国公司重建低端轮胎产品的生产线。一些人士还认为，保障关税与其说是一种帮助美国生产商的必要措施，不如说是对工会政治支持所予以的奖励。</p>
<p>提出征税申诉的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United Steel Workers）则赞扬奥巴马总统实施美国贸易法的勇气，并指责那些担心中国可能会报复的人“毫无廉耻的胆怯”。该组织认为中国轮胎进口在2004年和2008年期间增长了3倍，美国轮胎的生产在同期下降了25%，导致工厂关闭和4400员工失业。布什总统过去曾4次驳回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采取保障行动的建议。</p>
<p>相反，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该决定是一个“严重的保护主义行为”以及对特保的“滥用”。中国声称，与2008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其出口至美国的轮胎数量下跌了16%，在2007年仅增加了2.2%。</p>
<p>商务部部长陈德铭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坚定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利益，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陈德铭说，美对中国出口轮胎采取特保措施，违背承诺、违背规则、违背事实，是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仅损害中美经贸关系，也损害美国自身利益。不但违反WTO规则，而且违背了美国政府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承诺，是对特保条款的滥用，向世界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p>
<p>美国轮胎产业协会反对有关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的贸易救济措施建议。该协会强烈地感觉到，此措施对保护美国制造业工人就业机会毫无意义；它会导致美国轮胎消费者在目前经济危机背景下面临更高的价格与更少的选择，这将是相当苛刻的，将会损害美国消费者和轮胎贸易商的利益；该救济措施会引起市场扰乱。</p>
<p>就美国征收的惩罚性关税，中国也启动了对克莱斯勒、通用和福特汽车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所谓反倾销和反补贴，是指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内汽车产业近期向商务部提交的有关调查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1月6日起立案调查。如果价格扭曲补贴存在，此举将导致三大巨头的车辆关税水平提高。前两家汽车公司收到公共援助资金和破产融资补贴达到近650亿美元。福特公司就发展更具节能汽车这一项也得到了政府贷款59亿美元。据统计，中国自美国进口的汽车主要来自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其中，克莱斯勒进口到中国的整车数量最多，每年进口2万辆以上，而美国一年出口至中国的汽车数量大约在4万辆左右。</p>
<p>一般来说，贸易保护措施是“损人利己”的，但美方此次针对轮胎产业的措施却是“损人不利己”的。美国轮胎产业已是夕阳产业，即使不从中国进口，也势必从其他国家进口。因此对华实施管制，并不能根本改善美国轮胎企业的生存状况。同时，中国轮胎产品具有的质量和价格优势对美国相关企业来说正是其所需要的。因此，奥巴马政府对中国轮胎产品的措施很可能与商业利益无关，而是体现了新总统上台后的某些政治意图。奥巴马竞选总统时曾向公众做出诸多承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正是其兑现承诺的方式。</p>
<p><strong>与欧盟的摩擦日益增长</strong></p>
<p>10月23日，北京收到通知，WTO就欧盟对中国螺钉和螺栓进口征收的反倾销税成立了争端解决专家小组。该关税从2009年1月起，征收5年，最高达85%。</p>
<p>中国提出了成立专家组的请求，其部分内容指控欧盟在关税计算上有差错，对特别的出口商的个别倾销幅度未能遵守相关规定。该请求也声称欧盟仅对17.5%的国内生产商进行抽样的基础上作出了造成损害的决定。</p>
<p>虽然欧盟声称中国的陈述是“没有根据的”，但由于“毫无理由希望达成双方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案”，同意了中国第一次的设立专家组请求。然而，欧盟表示其对征收关税的决定是“基于明确的证据证明，中国产品的倾销已经发生并对其原本有竞争力的欧盟产业造成了损害”，因此对此项决定信心十足。</p>
<p>For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lick <a href="http://ictsd.org/i/news/bridges/69187/">here</a>.<br />
翻译：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中心 管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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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美之间的贸易和货币平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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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Feb 2010 09:20:58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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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对政府和开放的贸易而言，巨额贸易赤字和高失业率并非是一对完美的组合。在情形大好时，大额的贸易赤字以及与其对应的其他国家出现大量盈余。虽然是关于全球不平衡，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而在衰退时期，这些问题便会成为政治上的爆炸性问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0年第14卷第7期</p>
<p>对政府和开放的贸易而言，巨额贸易赤字和高失业率并非是一对完美的组合。</p>
<p>当前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达10%左右，在欧洲部分地区则会更高，对于那些不希望出现这样情形的政客来说，就更难去辩论说国内内需有助于支持其他地方的就业。</p>
<p>因此，在情形大好时，大额的贸易赤字以及与其对应的其他国家出现大量盈余。虽然是关于全球不平衡，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而在衰退时期，这些问题便会成为政治上的爆炸性问题。</p>
<p>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美国与日本和德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紧张，这两个国家对美贸易均出现大量的贸易盈余。今天，则是美国和相对较新的贸易出口大国中国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虽然他们并不代表所有有贸易赤字和盈余的国家，但却成为全球金融不平衡的缩影。</p>
<p>一个国家的贸易平衡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国内储蓄和投资。但在经济危机时侯，有贸易赤字的国家急于求成，希望尽纠正不平衡状况，因此往往将汇率作为罪魁祸首。他们声称主要的贸易盈余国家的货币太弱，使其出口变得不公平性的低廉，而进口则过度昂贵。</p>
<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半期，华盛顿强烈要求日元和德国马克升值。今天则是中国人民币被指责人为地疲软。</p>
<p>对中国汇率的一些指责之所以出现，是由于人民币自2008年7月以来有效地盯住了美元，这使中国成为没有浮动汇率的唯一主要经济体。</p>
<p>美国和欧洲的政策决策者一直敦促中国将人民币升值，但北京拒绝了此类要求。双方交锋日渐尖锐。本月初，奥巴马总统表示华盛顿会对中国“持续施压”，认为汇率将使美国处于“一个巨大的竞争劣势”。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当即反击说，人民币已“接近于一个合理和平衡的水平。”</p>
<p>根据中国官方日报的报道，马朝旭表示“中国从未主动寻求贸易顺差。”他还表示，指责和施压不会解决问题。</p>
<p><strong>管辖外汇的规则寥寥无几</strong></p>
<p>尽管汇率对贸易竞争力有着重大的影响，但汇率在国际层面上并不接受任何严肃的监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强加的一个规定已被证明缺乏有效的制裁手段。)</p>
<p>然而，一国货币相对其贸易伙伴国货币价值的改变会直接影响进出口的成本，并且货币价值的波动可能是很显著的。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可根据其财力大小，通过货币政策和在金融市场的积极干预对该国汇率施加重要影响。一般来说，为了达到失业、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等组合因素的最佳平衡，货币当局会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但是，他们也可以使用这些手段，使货币价值处于与由市场决定的货币价值不同的水平。</p>
<p>WTO列出了一些有关进口限制政策的规则，有的严格，有的则宽松。这些进口限制包括老式的关税上升、复杂的新技术要求、抵消抑价或补贴的救济措施和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购买国货”条款。相关规则也禁止政府可能用来促进出口的几种补贴。</p>
<p>然而，低估的汇率实际上既是进口税又是出口补贴。但WTO规则中唯一处理这些问题的条款是《关贸总协定》第15条第4款，规定成员“不得通过汇率行为而使本协定各项条款的意图无效”。一些专家认为，这一规定过于模糊，不可能成为这一全球贸易机构中有关争议的法律基础。</p>
<p>关于中国货币的讨论一直是在改革这样一个格局背景下进行的：即美国通过向东亚（主要是中国）借贷来过度消费，而东亚（主要是中国）的储蓄大大超过消费。这样的格局在金融危机之前的多年中一直是全球经济的特征。</p>
<p>这一深层次的联系纽带被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称作“中美共同体” （Chimerica），它见证了美国消费而中国储蓄的时代。廉价的中国进口在中国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使美国保持了低通胀率，并且中国储蓄也使美国的利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一些认为中国贸易顺差助长了美国资产价格泡沫的经济学家则认为美国的利率水平太低）。如今，随着美国家庭增加储蓄并减少消费，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对中国等快速增长的国家增加出口来填充由此带来的空白。<strong></strong></p>
<p><strong>人民币被低估了吗？</strong></p>
<p>对中国汇率政策持批评观点的专家认为，如果一个经济体具有巨额的经常账户盈余而且经济快速增长，通常情况下其货币应该升值。相反，人民币在过去十年一直停留在约6.83人民币兑1美元的水平。而且，去年美元兑其他主要货币下跌，人民币也跟着下跌，在2009年的最后10个月中兑欧元就下跌超过10%。</p>
<p>关于人民币被低估多少的各种估算差别很大，从百分之几到高达百分之五十。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和威廉·克莱恩估计，2009年12月人民币对美元需要升值40.7%。他们认为，2009年3月人民币对所有其它主要货币平均需要升值21.2%；然而，到2009年11月，其实际汇率下降了8.4%。</p>
<p>中国政府拒绝认同这些观点。它表示，人民币在2005年至2008年期间升值了20%（该数值恰巧与2004年一些美国参议员威胁中国如果人民币不升值，就对其实施27.5%的关税相差无几）。北京也对认为它没有履行其促进全球经济再平衡的义务的观点表示不满，指出其已经实施了4万亿人民币（5860亿美元）的财政刺激方案。</p>
<p>此外，无论是上涨还是下跌人民币都与美元挂钩，就如同2008年底和2009年初美元上涨时一样。当时投资者为了逃离动荡的金融市场，寻求美国货币作为避风港，人民币同样如此，而其他主要货币均下跌。2008年初和2009年末，除了日元之外，人民币兑其它所有主要货币的汇率均上涨。</p>
<p>高盛首席经济学家Jim O’Neill在去年12月《金融时报》网站的博客中写道，根据银行模式预测不同货币公允价值的模式，人民币已被低估“并不再是明确的了”。他还指出，随着进口增长大于出口，国内消费的增长保持强劲势头，中国经常帐户的盈余已缩小了近一半。</p>
<p>巴黎政治学院的经济学教授和世界经济集团董事Patrick Messerlin表示：“我们千万别忘记，估计正确的汇率是很难的。”</p>
<p>他告诉《桥》刊，在评估时,“我们必须小心谨慎”。然而，从中国国内的情况来看，尤其是存在庞大的经常账户盈余，表明其货币可能低估了。中国的汇率政策正在受到不同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影响。至少在目前，中国大宗出口的货物是沿海省份制造的相对简单的产品。这些产品很容易被替代，因此这些制造商可能会因人民币升值受到打击。</p>
<p><strong>人民币升值所可达到和不可达到的作用</strong></p>
<p>而且，人民币升值的水平也许并不能实现那些支持这一观点的人所预期的一切。继1985年《广场协议》后，马克和日元均大幅升值。但是，虽然美国对西德的贸易赤字有所减少，它对日本的赤字仍在继续增长。</p>
<p>根据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政治经济学教授Dani Rodrik的观点，人民币升值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他表示，由于低估的汇率刺激经济行为转移到与可交易的产品生产，这些产品往往由更现代化和更高效的行业来生产，因此低估的汇率能够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Rodrik估计，人民币升值25%会使中国经济增长率每年降低2.15%，而中国是“世界上目前所知的最有效率的减贫引擎” 。这将导致中国经济的年增长率低于8%，而中国政府认为8%是其维护社会稳定所必须的。<br />
彼得森研究所和全球发展中心的一名高级研究员Arvind Subramanian则认为，人民币的现状对发展也有负面作用。Subramanian在本月的《金融时报》上表示，中国已经有效地垄断了世界可交易产品的生产。“中国可交易产品产量的提高造成了其它发展中国家可交易产品产量的下降，令这些国家蒙受了增长损失。”</p>
<p>在该文中，Subramanian声称，透过全球经济失衡的棱镜来观察中国汇率政策毫无意义。他表示：“这项政策的真正受害者是其它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与中国之间的竞争要比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美国和欧盟与中国之间的竞争更多。</p>
<p>华盛顿中间派民主党智囊团的贸易专家Ed Gresser认为，极度依赖轻工业出口的国家的确会受到人民币币值的影响。中国的汇率政策可能会重创从中美洲或柬埔寨出口到美国的成衣出口，但以美元标价销售这些产品的国家对此“可能并不介意。”</p>
<p>Gress先生对《桥刊》表示，这种差异也正在一些单个国家的内部上演，导致这些国家的经济发生转变。比如，泰国退出了美国的玩具、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市场。另一方面，中国的需求创造了橡胶、锡和能源产品的“巨大繁荣”。</p>
<p>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部门前负责人和康奈尔大学教授Eswar Prasad表示，其它发展国家增长潜力的减少和中国发展风险之间的紧张局势带来了“重要的挑战。”</p>
<p>他表示，那些希望用国内消费快速替代出口作为中国发展的主要引擎的人可能会失望。他还对《桥刊》表示：“如果不依靠出口，很难看出中国将如何来使用其利用巨额投资所建设起来的巨大产能。中国在今后不久可能会越来越依赖出口。”</p>
<p>综合这些情况，Prasad认为，如果美元急剧下跌，或出口市场势头强劲，北京可能会调整其汇率政策。</p>
<p>美国极低的利率和旨在刺激经济增长的宽松货币政策，导致那些浮云汇率的发展中国家面临更为复杂的书面。Prasad表示：“新兴经济体受到美国低利率和中国固定汇率的双重挤压。”投资者为了寻找更高的回报，将其资本投入新兴经济体。这导致他们的货币升值，并使他们与中国之间的竞争力问题进一步恶化。</p>
<p>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及其消费者来说相当有益。在国内消费、投资和出口之间达到一个更佳平衡的发展模式是更可持续的。消费者会看到自己的购买力上升。政府已降低了成本冲销资本流入的成本，以通过保持银行存款利率的极低水平等金融压制手段来防止货币贬值。家庭将受益于高利率的储蓄存款，这是其收入中的相当一部分。在国际层面上，受到更少严厉管制的人民币也可以在全球金融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p>
<p>一些金融市场分析家开始察觉到一些信号，北京也许会让其货币升值。这不仅是因为受到华盛顿的挟制，也是由于对其国家利益进行了重新评估。</p>
<p>高盛公司的O’Neill先生本月表示，中国也许会使人民币升值幅度达到5%，以试图阻止经济过热。</p>
<p>O’Neill先生在2月12日的电话采访中告诉彭博社：“我强烈认为，中国即将变动汇率。他们在酝酿一些东西。这随时都可能发生。”</p>
<p>翻译：管仅 国际贸易和可持续性发展中心</p>
<p>For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lick <a href="http://ictsd.org/i/news/bridgesweekly/71096/" target="_blank">her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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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在过去十年产品出口激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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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Feb 2010 09:55:44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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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根据《中国林产品对欧盟区域的重要性》研究，中国林产品的产量在今后几年内可能会继续攀升，中国将对全球林产品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中国将扩大国内木材的采伐来满足其制造业需求，但对进口木材的严重依赖可能会继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桥贸易生物资源期刊》2010年2月22日第10卷第3期</p>
<p>根据联合国的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和粮农组织（FAO）的一项最新研究，过去十年，中国在世界林产品市场中已从一个谨慎的林产品出口国摇身一变，成为林业制成品的主要出口国之一。</p>
<p>根据该项题为《中国林产品对欧盟区域的重要性》研究，中国林业部门的发展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幅增长同步。2008年，中国林业部门产值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4.8%。</p>
<p>该研究发现，目前中国占据世界林产品出口的8%，是世界所有林产品的第五大出口国，并于2005年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具出口国。令人惊异的是，欧洲和北美是中国林产品最重要的市场。</p>
<p>该研究还表明，尽管家具市场以出口为导向，随着中国财富的增加，其国内林木产品的消费也可能会扩大。</p>
<p>根据2008年的数据，中国拥有1.955亿公顷的森林，森林资源储备在世界排名第五。但是，尽管这些庞大的森林储备和过去10年中上开展了一大批新的森林种植公共项目，对原木的需求仍远远超出了中国国内林业的承受能力。</p>
<p>因此，中国对纸浆、造纸和工业圆木巨大的需求使其成为世界上第三大林产品进口国。</p>
<p>根据此项研究，中国林产品的产量在今后几年内可能会继续攀升，中国将对全球林产品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中国将扩大国内木材的采伐来满足其制造业需求，但对进口木材的严重依赖可能会继续。</p>
<p>在探讨林产品行业时，该研究报告也研究了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口、人民币升值及其对贸易的影响、全球经济危机及其对中国林业部门的冲击、林业在中国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与林业相关的政府政策、企业社会责任（CSR）、主要中国林业机构以及中国教育和部门的培训等内容。</p>
<p>翻译： 管仅 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p>
<p>For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lick <a href="http://ictsd.org/i/news/biores/70934/" target="_blank">her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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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ICTSD成帅华博士接受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采访，谈日内瓦作为宜居城市对中国城市的启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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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7 Feb 2010 09:09:52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体报道]]></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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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下，在全球宜居城市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的瑞士城市日内瓦在这方面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呢？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战略分析与中国部主任成帅华表示，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日内瓦的交通。]]></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下，在全球宜居城市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的瑞士城市日内瓦在这方面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呢？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战略分析与中国部主任成帅华表示，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日内瓦的交通。以下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采访的原文报道：</p>
<p>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各位听众！即将于今年5月开幕的上海世博会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作为主题，希望集全球之智慧共同解决城市化带来的各种问题。那么在全球宜居城市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的瑞士城市日内瓦在这方面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呢？下面请听本台记者付旭发回的录音报道。</p>
<p>日内瓦是瑞士第三大城市，位于莱芒湖的西南角，自古便是西欧重要的交通要道。此外，由于它还是加尔文新教的中心和众多国际组织的所在地，日内瓦从古至今都在国际舞台上拥有着特殊地位。曾担任日内瓦议会主席和日内瓦市长的仕公德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这种地理和历史背景使日内瓦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模式，同时较早地开始了现代化城市建设，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城市交通问题就是日内瓦政府改善城市生活的一个重点。他说，</p>
<p>“二战以后，汽车业飞速发展，到了20世纪末期，汽车已经塞满了整个城市，使出行非常困难。于是日内瓦市政府决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除了公共汽车之外，还建造了四通八达的有轨电车网和无轨电车线路。”</p>
<p>仕公德介绍说，在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日内瓦还对城市道路网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了相互交织的主干道网，以缓解交通压力，又在主干道所包围的区域内设立步行区和限速30公里区，以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另外还建造了大量的地上、地下停车场，这些工作直到现在还在不断地进行之中。</p>
<p>这些措施对于改善日内瓦的交通状况、空气和噪音污染非常重要，但这还不是日内瓦最引以为豪的成就。在今年的上海世博会上，日内瓦将与苏黎世、巴塞尔联合推出以“改善水质让城市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城市馆，展示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仕公德表示，瑞士身处阿尔卑斯山区的地理条件使瑞士人很早便开始利用水资源。他说，</p>
<p>“瑞士人很早便掌握了关于水资源利用的知识，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城市饮用水系统，以及水力发电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日内瓦决定和瑞士其他两个城市一起在上海世博会上介绍有关水资源利用的经验，如何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如何对废水进行清洁等等。”</p>
<p>仕公德表示，在应对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的措施得到良好执行之后，日内瓦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健康领域，致力于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他说，</p>
<p>“之后我们在健康领域又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控制饮酒，控制吸烟，此外为了改善居民的心脏健康，我们还出台了在日内瓦的医院和药店免费测量血压的措施。”</p>
<p>日内瓦、以及整个瑞士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当地居民拥有很高幸福指数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曾担任日内瓦市政府官员的希柏特老人表示，</p>
<p>“说到工资和社会补助的话，瑞士是非常令人满意的。这里的工资水平很高，当然物价也相应的高，但与收入的比例是可以接受的。我们还有发达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意外保险、医疗保险等强制性保险。因此我觉得我们的社保是很完善的。”</p>
<p>实际上，日内瓦居民中有大一部分是外来人口，外国人、特别是我们中国人对于日内瓦的宜居又有怎样的感受呢？在日内瓦工作的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战略分析与中国部主任成帅华表示，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日内瓦的交通。他说，</p>
<p>“我其实印象比较深的还是他的公共交通，我觉得对中国的特别是中小城市，很有借鉴意义。他的公共巴士就是有一个专用车道，只有巴士和出租车可以走，这样就可以保证公共汽车的速度。还有一个适合人居住的话我觉得是对行人的绝对尊重。这个是印象很深刻，刚来的时候不适应。如果作为行人的话脚一踩上黄线，那车必须得停，或者看你在那儿等了车就必须得停，如果碰上的话就绝对是车的责任。”</p>
<p>成帅华认为，日内瓦的房屋质量和节能设计，市区内绿地的面积，以及便捷的铁路交通等方面也都非常值得国内借鉴，而上海世博会正是一个学习和寻求合作的好机会。对此，仕公德先生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说，</p>
<p>“我想中国城市会在上海世博会的各个国家馆中看到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加以利用。从我个人角度讲，我在看到中国3、40年来的发展后不得不说中国人很善于学习。”</p>
<p>查看原文链接，请点击<a href="http://www.criworks.com/sp.php?pid=355294&amp;cat=21" target="_blank">此处</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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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CTSD总裁Ricardo&#160;Melendez-Ortiz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谈金砖四国的经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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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Feb 2010 09:00:55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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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继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金砖四国”在全球经济增长和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份额后，这四个新兴市场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优势。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总裁梅林德(Ricardo Melendez Ortiz)表示：“2009年是全球实力转向Bic国家的一年。”他指出，这些国家为全球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Bic三国之间的贸易迅速扩张。中国超越美国，成为拉丁美洲数个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继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金砖四国”在全球经济增长和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份额后，这四个新兴市场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优势。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ra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总裁梅林德(Ricardo Melendez Ortiz)表示：“2009年是全球实力转向Bic国家的一年。”他指出，这些国家为全球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Bic三国之间的贸易迅速扩张。中国超越美国，成为拉丁美洲数个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但外界认为它们将势必从美国和欧洲手中接过全球增长和全球经济治理接力棒，这也许还没到时候。这些国家的增长模式仍一如既往地严重依赖出口需求。以下是《金融时报》于2010年2月1日原文报道：</p>
<p>圣保罗，过去人们常开的一个玩笑是，巴西的未来是美好的，而这种美好也将永远属于未来。但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这种讥讽或许已经失去了锋芒。过去10年，新兴市场中的大型经济体（尤其是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这“金砖四国”）已经显示出，它们能够提供的不只是美国、欧洲和日本主要演出之外的穿插节目。</p>
<p>继在全球经济增长和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份额后，这四个新兴市场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优势。在美国和欧洲陷入衰退之际，金砖四国经济保持相对良好，它们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没有受到资本市场蔓延的致命疾病的感染。</p>
<p>俄罗斯是一个明显的例外——该国经济仍严重依赖石油和天然气出口，从而依赖于全球能源价格。许多分析师把俄罗斯看作金砖四国中的一个半独立成员，他们认为Bric（金砖四国）这个缩略词应该改成Bic（巴西、印度、中国）。</p>
<p>位于日内瓦的智库——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ra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总裁里卡多•梅林德·奥提兹(Ricardo Melendez Ortiz)表示：“2009年是全球实力转向Bic国家的一年。”他指出，这些国家为全球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据一些人估计大约占一半），同时Bic三国之间的贸易迅速扩张。中国超越美国，成为拉丁美洲数个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p>
<p>但其他人对仅从当前趋势直线延伸的推测发出告诫。尽管大型新兴经济体凭借庞大人口规模等推动因素，可能继续增加自己的份量，但认为它们将势必从美国和欧洲手中接过全球增长和全球经济治理接力棒的想法，也许还没到时候。这些国家的增长模式仍一如既往地严重依赖出口需求。它们搞出来的政策协调措施仍然更多的是在表演，而缺乏实质内容。</p>
<p>伦敦朗伯德街研究咨询公司(Lombard Street Research)主席查尔斯•杜马斯(Charles Dumas)表示，流入新兴市场的资本，更多的是因为投资者要逃避富裕经济体的低迷回报，而非他们对增长具有依据充足的信心。尤其是中国多年来一直依赖于本国企业向美国和欧洲大量出口。中国是最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为亚洲的许多新兴经济体定下了基调。</p>
<p>目前，全球亟需消费者需求：在过去10年的大多数时间里带动全球经济的美国家庭，终于开始增加储蓄，以修复严重受损的资产负债表。但总的来说，新兴市场（尤其是中国）看起来不太可能弥补需求缺口。</p>
<p>尽管中国向经济注入的需求比大多数国家都要多，在2008年底出台了5850亿美元的刺激方案，但它采取的方式可能会加剧（而非缓解）经济失衡。刺激方案大多聚焦于固定投资，从中期而言会为中国经济创造更多的工业产能，并向全球市场释放更多的廉价出口产品。</p>
<p>风险在于没有足够的购买这些产品的需求，它们最终会与其它地方的出口商形成破坏性竞争。与此同时，中国消费者受到人民币汇率低估和金融体系的制约。汇率低估让进口变得更加昂贵，而中国的金融体系引导储蓄进入企业而非家庭。</p>
<p>杜马斯表示：“如果他们遏制内需，那就意味着我们正好又回到了起点，即出口拉动型增长和温和通胀。”</p>
<p>“这是中国通过伤害日本和德国出口商的利益来获得全球份额。”</p>
<p>对中国增长模式的担忧，也扩展到了新兴市场阵营内部。巴西制造商一直痛苦地抱怨，随着巴西大宗商品出口价格飙升推动雷亚尔升值，中国制造商将它们逐出了本土市场，更不用说国外的第三方市场了。</p>
<p>正是这类紧张关系，破坏了金砖四国统一阵营或更广泛的新兴市场集团的说法。鉴于一些大型新兴市场国家的人口规模和它们与富国之间需要弥补的差距有多大，它们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增长不足为奇。</p>
<p>但是，要说新兴强国能够建立一个统一的经济集团，足以管理全球，往好处说也为时尚早。</p>
<p>阅读原文，请点击<a href="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1093" target="_blank">此处</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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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盘点中美WTO争端</title>
		<link>http://ictsd.org/i/news/chinesenews/6854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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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Jan 2010 09:15:29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ictsd.org/?p=68549</guid>
		<description><![CDATA[华盛顿和北京之间时常出现的紧张贸易关系，在冬季期间有了一些新的转折。首先，在中国停止对其“著名品牌”产品进行补贴后，中美争端画上了句号；第二，在WTO上诉机构维持了盗版裁决后，另一个争端也嘎然而止。第三，在就中国对其原材料出口限制的申诉中，正加快速度成立专家组来听证此案；第四，中国投诉华盛顿对新轮胎征收关税的新案件也浮出水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m>华盛顿和北京之间时常出现的紧张贸易关系，在冬季期间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在中国停止对其“著名品牌”产品进行补贴后，中美争端画上了句号；在WTO上诉机构维持了盗版裁决后，另一个争端也嘎然而止。第三，在就中国对其原材料出口限制的申诉中，正加快速度成立专家组来听证此案；第四，中国投诉华盛顿对新轮胎征收关税的新案件也浮出水面。</em></p>
<p><strong>“著名品牌”争端结束</strong></p>
<p>中美关于中国对国内企业提供支持以帮助其货物出口到海外的争端历时一年之久，在圣诞节前一周终于划上了句话。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12月18日表示，华盛顿和北京签署了协议，解决了美国联合墨西哥在12个月前提出的争端案。</p>
<p>在此项申诉中，华盛顿和墨西哥城谴责北京对那些参加政府组织的“著名出口商标”和“中国世界顶尖品牌”项目的企业给予出口补贴，认为违反了世界贸易规则。通过该项目计划，北京对包括纺织品服装、化学物品、机器和食物等一系列产品给予国家补贴。</p>
<p>大多数的政府支持是针对出口行为，正是在这一点上华盛顿提出了主要的反对意见。</p>
<p>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出口补贴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则。”</p>
<p>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声明还表示，在上月底达成的协议中，中国同意或者“取消相关措施”，或者取消措施中任何的出口补贴内容。</p>
<p><strong>上诉机构维持版权产品分销权问题的原判</strong></p>
<p>另一中美争端也拉开序幕，WTO最高法庭-上诉机构维持了早期的专家组裁决，很大程度上支持了美国对中国对版权产品分销权处理方式的几个指控。</p>
<p>北京要求具有版权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书、报纸、电视游戏、音乐、DVD等，必须由少数国家批准或国家经营的机构在中国分销。美国的音乐、电影等产品的生产商抱怨这些限制阻碍了其打入中国这一世界上增长最快的主要市场。</p>
<p>2007年4月，美国对北京采取的限制提出了申讼。两年多后，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得出结论认为，这一措施违反了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作出的承诺。专家组还发现，中国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规定大相径庭，该规定禁止一成员国内的货物和服务比进口产品享有更多的特权。这项措施在贸易总协定服务（GATS）中得到了清晰的阐明。</p>
<p>中国在9月份对此项裁决提出了上诉，但上诉机构基本维持了早期的裁决。</p>
<p>美国电影协会将上诉机构的裁决誉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胜利”，表示这标志着“为在中国做生意的美国创意产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的一个重要步骤。”</p>
<p>但是北京可能会就裁决的某一方面声称获胜：在维护对中国知识产权的限制中，上诉机构的裁决并未明确发现中国在维护其版权产品贸易权限制时援引“公共道德”例外存在错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0.1款规定，如果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则允许世贸组织成员与他们正常的贸易义务偏离。）</p>
<p>相反，上诉机构的结论是：只要中国可以证明“显而易见和客观公正的与货物贸易有关联”，中国可以凭借公共道德来对其执行入世条款中的例外进行辩护。</p>
<p>在此争端中，上诉机构的结论认为，中国未能证明其贸易限制对维护公共道德是“必须的”。然而，裁定认定中国的“公共道德”的辩护是合法的。</p>
<p><strong>原材料案出口限制专家组成立</strong></p>
<p>就在“著名品牌”和版权产品贸易权案结束之际，中美原材料案件开始升温，对轮胎所征关税的潜在争端也浮出水面。</p>
<p>12月21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组，将审理对中国一些原材料出口关税和配额的起诉。华盛顿和布鲁塞尔在夏天联合起诉，声称北京非法限制几项原材料的出口，而这些原材料对美国和欧盟的生产商尤为关键。墨西哥已加入美国和欧盟的控诉，其它一些国家是争端的第三方。</p>
<p>世贸组织一般不对出口税做出规定，但出口税可以成为国内产业的间接补贴。中国于2001年12月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时，曾承诺将消除除84项商品之外的“所有税收和出口收费”。在此项世贸组织争端中审理的产品并未包括在例外列表中，但中国反驳表示出口限制基于环保理由是必要的，中国不希望过度开发其自然资源。 12月21日成立的专家组将审理此案。</p>
<p>另一争端也浮出水面。1月19日举行的下次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预期中国将会要求成立专家组，审理其就白宫今年早期对中国轮胎进口征收的关税提出的申诉。</p>
<p>12月21日的上次争端解决机构会议，美国否决了中国的相关要求，但世贸组织规则不允许美国再次阻止此要求。</p>
<p>作者：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 成帅华 管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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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第1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雷声大，雨点小</title>
		<link>http://ictsd.org/i/news/chinesenews/67039/</link>
		<comments>http://ictsd.org/i/news/chinesenews/6703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2 Dec 2009 11:46:11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桥》哥本哈根快报]]></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ictsd.org/?p=67039</guid>
		<description><![CDATA[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历经2周的激烈谈判之后，少数领导人于上周五晚间举行了闭门磋商，其他上百位领导人则在另外一个房间等候。他们敲定了一项政治协议，三页纸的《哥本哈根协议》由美国、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牵头达成，它并未实现各方两年前举行第14届气候变化大会时的期望，不是一份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协议。]]></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桥》哥本哈根快报第三期</p>
<p>在筋疲力尽和饱受挫败的代表们返回各自的首都时，《桥》哥本哈根快报撰写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气候变化谈判的总结报告，聚焦于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议题上。本文是《桥》哥本哈根快报有关第1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三期报道中的最后一期。如需获取不同语言版本的报道，请登录：<a href="http://ictsd.org/climate-change/copenhagen-updates/">http://ictsd.org/climate-change/copenhagen-updates/</a>。</p>
<p>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历经2周的激烈谈判之后，少数领导人于上周五晚间举行了闭门磋商，其他上百位领导人则在另外一个房间等候。他们敲定了一项政治协议，从而勉强避免了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性结果。尽管对主要经济体（也称“主要排放国”） 的让步对解决气候变化起着关键作用，在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并不足以解决最关键的要素，这些要素将稳定气候、保护脆弱群体不受伤害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p>
<p>三页纸的《哥本哈根协议》由美国、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牵头达成，它并未实现各方两年前举行第14届气候变化大会时的期望，不是一份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协议。哥本哈根谈判于上周六正式落幕，此次大会由丹麦首相拉斯暮森主持，其进程充满了相互的不信任。在最后几天，100多位国家首脑齐聚哥本哈根时，达成协议杳无踪影。一小部分政治领导人不甘心空手而归，于是亲自操笔，并敲定了一项协议，而其他大多数领导人及其部长只能在全会大厅中等候。在当天晚间协议成形时，许多领导人还未被充分征求意见，于是不满情绪暴发。一些国家后来拒绝了该协议，导致其最终变成了最终决定的附件，由气候变化大会在其决议中“予以注意”。</p>
<p>事实上，该协议是由少数国家达成的政治声明，获得了一些国家的支持，同时也被其他国家所拒绝。该协议今后如何会出现什么变化以及在下次气候变化大会之间其正式的地位如何，这些都不得而知。为了达成决议，联合国的包容性程序在联合国秘书长的鼻子底下以及在大会秘书长的推动下被弃之不顾。第15届气候变化大会对未来气候变化决策的影响仍有待观察。然而，许多国家对联合国机制的信任遭到破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p>
<p><strong>协定剖析</strong></p>
<p>该协议承认，世界需要遏制全球变暖，不让其温度上升超过前工业化时期的2摄氏度，但它并未具体说明发达国家应采取的更深度的排放削减，而这是避免上述2摄氏度的关键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93个缔约方中的大多数是小岛国家联盟（AOSIS）、最不发达国家（LDCs）以及非洲集团为代表，他们均发出警告，认为1.5摄氏度才是绝对的上限，2摄氏度则意味着其公民将遭受苦难、大规模移民甚至是死亡。除了在发达国家减缓措施上缺乏具体内容外，该协议在发展中国家自主遏制其碳强度方面也只是做了十分笼统的规定。</p>
<p>该协议也宣布将于今后3年设立1000亿美元的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来实施减缓和适应措施。然而，所期待的资金水平远远不能达到世界银行、麦肯锡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等机构测算的解决适应和减缓问题所需要的水平。 此外，该资金还包括已经被打了折扣的公共和私营融资，在如何达到这一水平上也缺乏确定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也未就发展中国家所要求的可持续融资和资金更易获得做出保证。</p>
<p>《哥本哈根协议》中最为棘手的一个要素是排放削减的汇报和透明度问题。这一问题对美国至关重要，但是对中国则是充满争议。中国认为这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也是发达国家控制竞争力的手段。最终结果是，未接受国际资金支持的减缓行动将只是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标准汇报工具——国别通报来报告，每两年一次。受到国际资金支持的减缓行动将注册登记，并接受国际测量、汇报和核查。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达成这些透明度工具，美国牺牲了由其提出并在协议最初文本中提及的“2050年前全球削减50%”的措辞。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长期合作行动”（LCA）的推进以及《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指示开始对LCA文本产生作用，这些要求的相关影响将肯定会被昭之天下。</p>
<p>达成气候变化国际协议的目标已经被推迟，只是由于《哥本哈根协议》未就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制定最终期限，其被推迟多久尚不清楚。在气候变化大会的决议中，缔约方成功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明年将继续LCA临时工作组和《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进程。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项提案建议明年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永久性谈判，并获得了一些国家的支持。这一方式与其他复杂的国际谈判的方式相仿，并受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其原因是这将使他们能获得其常驻日内瓦代表团的协助，其中多数代表团均具有经济、社会和环境谈判的持续能力。</p>
<p><strong>贸易议题的当前状况</strong></p>
<p>为了达成一项直接影响消费和生产的全球协议，就需要考虑其对贸易的影响。事实上，美国未能签署《京都议定书》的直接原因就是其国会存在关注，认为发展中国家无需受相同的生产标准约束，因此签署该议定书将使他们获得不公平的贸易优势。目前，美国的工会和产业利益集团正要求采取边境措施，以此作为通过解决排放和能源问题法案的前提条件。这一问题导致一些评论家发出了警告，认为这此法案的通过将引发国家之间的“绿色贸易战”，会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介入并圆成各国之间已经十分微妙的关系。</p>
<p>另外一个相关问题是，海运和空运所使用的燃料污染严重已经是臭名昭著，这也引起了哥本哈根会议的关注，一些国家呼吁对这些舱载燃料征收关税。这些燃料并不受《京都议定书》相关规定的约束。然而，在一项新的气候变化协议中，这一情况可能会出现变化。有一些提案被提交，其内容从直接征税、设置上限和修改贸易体系不等。</p>
<p>考虑到气候变化问题在国际贸易上的敏感性，这些问题在谈判中悬而未决就不令人惊讶了。下面是在这些对国际贸易和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的谈判成果的总结。</p>
<p><strong>边境碳措施</strong></p>
<p>无论是叫碳调整措施（BCAS）、边境税收调整措施（BTAS）还是边境税措施（BTMS），它们最后都涉及同样一个问题：在一个国家特定产品的生产未做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应抵消”时，另外一个国家就可以对从该国进口的该产品采取单边措施。边境碳措施是充满争议的。另外一方面，发达国家的利益集团担心，如果在国内采取排放规定，就将鼓励一些产业在实施低水平的排放标准的国家开工设厂。华盛顿的国会议员表达了这样的关注，他们正在考虑通过一项法案，将实施BCAS作为气候变化政策一揽子方案的必要成份。</p>
<p>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抑制这些碳措施。印度参加哥本哈根会议的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Jairam Ramesh表示：“我们绝对反对这些措施，绝对反对。”这些话是总结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在BCAS问题上的观点。BCAS的幽灵至少引起了三方面的关注：1、BCAS将与国际贸易规则发生冲突，这些规则要求对相同产品实施相同的待遇；2、BCAS可能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3、BCAS的概念忽视并损害了在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实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p>
<p>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探讨拟定一项关于应对措施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的文本，以此来解决边境碳措施结果。有三个选择被置于谈判桌上。第一个是禁止其使用的强烈措辞。第二是选择将借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5条的措辞，该条款则使用了《关贸总协定》第20条的语言。第3.5条规定：“为应对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方法，包括单边措施，不应构成对国际贸易的不公正或不合理歧视，也不能构成变相的限制……。”第二个提案也借用了第3.5条的措辞，但就为缔约方提供额外的舒适度制定了具体的文字，这有可能成为各方可以接受的中间道路。</p>
<p>除了BCAS之外，许多国家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就免费额度的竞争力的影响表示关注，该额外是“上限和贸易机制”的必要内容。这些额外和补贴别无二致，而且在实施差别碳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它将影响供国际交易的产品的相对成本。《哥本哈根协议》未就BCAS或额外制定相关条款。</p>
<p><strong>农业</strong></p>
<p>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之前以及在会上，农业最终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受到了额外关注。其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农业生产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至少对全球排放的14%负责；第二，该行业将受到全球变暖导致的气温上升、干旱、洪水以及降水不确定等因素的严重影响。行业方法谈判小组已经专门为农业单独拟定了一项文本。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该文本布满了括号，这表明各方共识几乎没有。到今天为止，情况仍是如此。然而，在哥本哈根谈判中，该文本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强调气候变化和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该文本也承认传统知识的重要性，并呼吁专门为此制定工作计划。许多科学家和专家对林业和农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受到了如此多的关注大为不解，其它类似议题包括土地使用、碳固存功能以及排放等。</p>
<p><strong>技术和知识产权</strong></p>
<p>在大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中的最大障碍是全球减少石油信赖性的新技术研发的发展。这一观点是有道理的。在普遍缺乏研发和获得相关技术能力的发展中世界，此项挑战尤为突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中，各方正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使绿色技术更易获得和更易使用。缔约方正在考虑一系列的机制、基金和计划，其中一些措施反映了WTO中的有关动议。在此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哥本哈根协议》呼吁建立“技术转让机制”，旨在促进技术研发和转让。这样一个机制将需要进一步澄清，也需要采取实施措施，以便缔约方在LCA谈判中阐述其立场。</p>
<p><strong>适应和融资</strong></p>
<p>融资是谈判中的最大难点。尽管各种测算不尽相同，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将代价巨大这一事实是毫无争议的。尤其是对LDCs和小岛发展中国家（SIDS）而言，如果他们也将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环境和经济变化的话，就需要可预测的长期融资来源。世界银行于2009年测算，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减缓措施、防止世界变暖超过2摄氏度的话，就需要提供1400至1750亿美元的资金。为了协助发展中国家针对全球变暖导致的环境变化而采取调整措施，则需要更多的资金。</p>
<p>美国、欧盟和日本均在哥本哈根就融资发布了声明，这立刻成为国际媒体的头版头条。欧盟承诺将在今后3年提供100亿美元的资金设立“快轨”基金，这比各方原来期待的欧盟可能的出价水平要高。日本则提出在今后3年提供150亿美元的资金，这使得发达国家关于今后3年每年筹集100亿美元的承诺更接近了一步，该金额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的。同时，美国表示在2020年之前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设立气候变化基金表示支持，这将通过公共和私营资金的组合来实现。然而，与长期融资相关的最为重要的细节，包括如何筹集每年1000亿美元仍不清楚。</p>
<p><strong>整理思绪</strong></p>
<p>显而易见的是，国际治理和联合国决策程序在哥本哈根遭到了打击。各缔约方离开时，对这些机制以及其达成成果的能力的信任度下降。考虑到这些机制的笨拙无力，再加上一些领导人声称在接待时未受到尊重，世界领导人不大可能就此问题再次聚会，至少在短期之内是这样。</p>
<p>至于气候变化，世界各国在通过国际政治程序解决这一问题方面的情况并不比两年前改观多少。由于缺乏相关协议，贸易问题将开始进一步侵入气候政策领域，尤其是在BCAS的演变和应对方面。同时，由于在国际层面缺乏清晰的管理信号，碳市场虽然具有投资和技术研发的潜力，但仍将脆弱不堪，而且气候变化技术研发的资金流入也将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在《哥本哈根协议》中也未予涉及。</p>
<p>距离明年墨西哥城的气候变化大会还有十二个月，前途并非一片光明。哥本哈根在推动对话和增进了解方面的成果可能值得一书。就前者而言，主要排放大国之间在最高政治层面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坦诚的意见交换。由于各方认为谈判官员不具备弥合技术分歧的能力，因此他们在谈判中的冷嘲热讽也就不足为怪了。谈判暴露出一些政治意愿和授权的隔阂。在另一方面，尽管一些公众的怀疑持续增加，大部分人意识到了气候变化、其根源和危害。在推动达成必要和有效的解决方案方面，这些均是重要的步骤。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墨西哥大会，球仍在美国国会和利益集团的场地上，也在美国政治领导人的场地上，需要他们率先采取行动。</p>
<p>ICTSD中国项目组 管仅翻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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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第十五次大会中期评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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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Dec 2009 16:11:50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桥》哥本哈根快报]]></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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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共有一百二十多名国家元首确认出席此次大会的高层会议。此次大会堪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一周以来各方在关键问题上的立场仍大相径庭，包括发达国家的减缓承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以及诸多的细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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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桥》哥本哈根快报 第二期 </p>
<p>本周五，数十万的示威者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大街上游行，呼吁世界各国采取大胆的联合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对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大会日益增加的公共压力也鼓舞了各国政府和抗议分子。这种鼓舞是值得欢迎的；八国集团、20国集团、受到广泛报道的美国和中国双边会谈以及亚太经合组织首脑会议等一系列高层会议得以举行，但均未表现出达成一个更具包容性和有针对性的全球气候新协议的政治意愿，因此进入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各方士气低落。</p>
<p>共有一百二十多名国家元首确认出席此次大会的高层会议，这有助于提升士气。然而，此次大会堪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一周以来各方在关键问题上的立场仍大相径庭，包括发达国家的减缓承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以及诸多的细节方面。</p>
<p><strong>在《京都议定书》上的持续分歧</strong></p>
<p>关于是否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最初授权并推进到第二个承诺阶段这一问题上，局面十分紧张。尽管就第一阶段结束后、2013年开始的第二阶段的相关细节方面的谈判已经进行了近三年，尽管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加强《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则在其下一步削减问题上坚持立场，声称这应是新协议决定的一部分。</p>
<p>然而，由于所谓“新协议”缺乏一个明确的终止日期，发展中国家虽然也承认《京都议定书》不足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也拒绝简单将其放弃。目前，他们认为新协议应是该议定书的补充。因此，许多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如果无法在《京都议定书》上取得进展，发达国家就不应期望从新协议中获得什么。尽管如此，由于这么多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这意味着达成某种形式的协议是确定的，虽然其内容结构和有效性仍有待观察。</p>
<p><strong>文本泄漏的余波</strong></p>
<p>过去一周来，由于一些最终协议的草案文本泄露，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第一份草案文本是各方过去两年来一直在构思推敲的文本，在一定时期曾达到200页，包括各种方案和建议。大会第四天，两个谈判轨道的主席自行推出了两个文本，各方反应不一。同天，非洲集团和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也各自提出了他们关于“新协议”的文本建议。此外，各方普遍知道另外还有两个正在小范围磋商的文本，一个是由丹麦政府准备的，另一个则是由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组成的发展中大经济体集团BASIC准备的。</p>
<p>在大会举办地贝拉中心走廊上散发的一堆草案文本中，有几个格外引发了争议。大会第二天，当所谓“丹麦文本”的草案文件向公众泄露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团首次看见此文件，各方情绪激动。该文本由丹麦政府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磋商草拟，受到了广泛指责，尤其是其中包含对发展中国家强制性排放削减的内容。显而易见，丹麦政府原本希望在谈判最后一周的中期才提交此文本，但由于其明显缺乏雄心，各方普遍不满，因此基本上被扔进了垃圾箱。据报道，唯一对该文本感到高兴的国家就是美国。</p>
<p>除了长期存在的南北分歧外，有谣言认为，历史上十分团结的“77国集团加中国”内部也出现了隔阂，这一集团共有132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统一联盟，形成了强有力的谈判团体。其中包括中国、印度和沙特等在内大的发展中国家，对图瓦卢这一波利尼西亚小国提出并被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普遍支持的建议并不苛同。这导致许多观察家认为，77国集团的团结正在削弱。然而，该集团迅速召开一系列的新闻发布会，强调共识点，明显是为了急于显示其团结阵线。</p>
<p>两个谈判轨道，即《京都议定书》和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LCA）的主席提出了目前文本的精简版本，供各方考虑作为最终决议的基础，这时阴云密布的谈判才出现了一些可能取得突破的曙光。该版本于周五提出，这正是各国部长们将抵达哥本哈根的前一天。有一些成员对主席未经要求便自行提出文本感到不满。但是，各种文本的扩散使局面变得无法控制，并增加了主席文本发挥牵头作用的可能性。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和非洲集团也于同一天提出了其文本草案，其草案如何被各方考虑以及是否可能被纳入主席文本仍有待观察。</p>
<p><strong>贸易议题充满争议</strong></p>
<p>气候变化谈判在很多方面对贸易和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且这已经成为谈判争议的核心问题。这包括以下几方面：</p>
<p><em>资金支持</em></p>
<p>根据世界银行估算，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将排放控制在一定的水平，防止全球温度变暖增加2度，每年需要1400亿到175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另外，还需要大量资金来支付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根据来源不同大约需要300亿到1000亿美元。周五，欧盟承诺将在今后三年向“快轨”基金提供100亿美元。这比各方原来期望从欧盟获得的资金要多，但仍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其他发达国家的出资承诺以及长期资金承诺仍不清楚。例如，美国就不愿意做出高水平的长期资金支持承诺，担心这无法获得国会批准。</p>
<p><em>边境措施</em></p>
<p>各国政府在单边贸易措施方面也发生了争执，一些国家称这是为了保护竞争力，另外一些国家则声称这是为了解决气候变化的减缓问题。美国存在一些担心，认为减排将损害美国的工业，使其转移到排放标准相对宽松的国家，因此一些利益集团推动通过边境措施来获得保护。在回答美国是否会考虑将制裁作为其气候变化政策应对的一部分时，美国商业部长骆家辉表示：“为美国公司获得平等的竞争条件是十分重要的。”这一信息上周在华盛顿获得了回应，俄亥俄州的民主党议员Sherrod Brown表示，参院气候变化法案除非包括碳税的内容，否则不会获得通过，参院和众院其他一些议员也对此表示认同。</p>
<p>但是，碳税遭到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是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也不符合多边贸易规则。77国集团和中国正在尝试先发制人，想在决议中纳入反对出于气候变化目的而使用单边贸易措施这样的文字。推动“共同愿景”和“应对措施的经济和社会后果”的谈判集团也都在讨论这一问题。</p>
<p>截止到周六晚上，各方就一个介绍性段落达成了一致，但实质性问题仍有待解决。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盟倾向于参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5条，该条款主要借用了《关贸总协定》第20条的文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5条规定：“为了防止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方法，包括单边方法，不应构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p>
<p>还有国家提出了技术转让的建议，认为这是解决应对措施的一个途径。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进展，增加了技术在有关解决缓解和适应方面作用的另一个层面上有关讨论。仍在讨论的一个段落提出成立一个“论坛，旨在开展各种活动，包括确定和解决应对措施的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分享信息、推动并就应对战略进行合作并探讨减少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的途径等。”这一建议具有创意，可能会为贸易和气候变化机构以及参与者之间的建设性合作开启一条道路。</p>
<p><em>农业</em></p>
<p>各方也就在农业领域开展“合作性的行业方法”继续进行讨论，这也明显引起了各方在贸易方面的关注。尽管相关文本仍在括号当中，但其中已经包括了限制设置国际实施标准或“任何其他可能对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并对农业领域的国际货物和产品贸易体系产生壁垒或扭曲的措施”的文字。原则上，其中具有操作性的文字将推动在农业领域减缓技术的研究、发展和转让方面的合作，其中也包括有助于气候适应的技术支持。这也可能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机构“下属科技咨询机构”的工作延伸到农业领域的减缓，并“考虑到与适应之间的关系”，在该机构下建立一个工作计划。令人瞩目的是，与一个月前的版本不同的是，新的文本考虑到了农业和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小型和边缘型农民的利益以及传统知识，这些问题对最贫穷发展中国家格外具有重要性。</p>
<p><em>舱载燃料</em></p>
<p>另外一个与贸易有关的问题是海运和空运燃料问题，即所谓“舱载燃料”。由于80%左右的产品都是通过船舶进行国际运输，因此征收航运燃料税将明显对世界贸易产生影响。虽然船舶和空运燃料并不受《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但它们有可能成为新的气候变化协议的一部分。在哥本哈根的谈判桌上有好几个建议，内容五花八门，从直接征税、设置上限一直到贸易体系等都有。澳大利亚、挪威、巴西和印度支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就舱载燃料进行讨论。但墨西哥、新加坡、加拿大、美国、日本、巴拿马和中国等国家则认为应由国际海运组织（IMO）来处理舱载燃料税问题。欧盟提出的一个建议提出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来制定目标，由国际海运组织（IMO）来负责实施。</p>
<p><strong>未来一周的走向</strong></p>
<p>各国部长于本周末陆续抵达，并已经开始举行小范围的会议，讨论一些最为棘手的未决问题。丹麦政府正分别与一些国家和集团进行单独会晤。尽管今后几天并无正式的工作计划，但各方均期待由主持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丹麦气候和能源部长Connie Hedegaard发出邀请，进行小范围的讨论。有可能会挑选一些国家，利用其元首下周三和周四仍在哥本哈根之际，要求他们举行会谈，以便打破现有的僵局。</p>
<p>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将于12月21日就贸易问题、大会最终成果以及未来愿景进行报道。各方已经同意将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继续就诸多细节进行谈判，并于明年12月份在墨西哥举行联合国气候变化第十六次大会。</p>
<p> <br />
<strong>讨论经济和社会影响的应对措施</strong></p>
<p>• 该讨论主要集中于两点：成立一下属机构，处理应对措施的经济和社会影响问题；是否应要求发达国家做出专门承诺。<br />
• 发达国家声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已经存在的通报机制不足，而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建立一个下属机构。发展中国家表示，他们也倾向于要求发达国家做出承诺，禁止单方面措施，为已经产生的损害做出赔偿。<br />
• 77国集团，尤其是其中的非洲集团，支持建立一个“永久性论坛”，处理有关建立一个机构性机制的问题。<br />
• 发展中国家表示，倾向于要求发达国家建立一个详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发达国家则普遍对这一提议表示反对。<br />
• 印度表示尤其支持创建一个旨在防止“任意和不合理的”贸易壁垒的机制的想法。印度代表团正在推动对这些壁垒进行分类，将其分为与碳泄露有关的“财政”和“非财政”边境措施。<br />
• 有关贸易和气候变化的共识仍然遥遥无期。77国集团支持有关文本应提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至5条的想法。这些条款禁止采取任意或不合理并影响国际贸易的减缓措施。</p>
<p>ICTSD中国项目组 管仅翻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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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哥本哈根会议揭幕：完美的风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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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7 Dec 2009 10:35:57 +0000</pubDate>
		<dc:creator>jgu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桥》哥本哈根快报]]></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闻动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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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万众瞩目于寒冷而灰色天空下的丹麦哥本哈根。此次大会将云集一万四千至一万八千名参会嘉宾，192个参与谈判的国家，数十位国家元首。大会期间将召开数以百计的会议和无数对各种现有气候变化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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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万众瞩目于寒冷而灰色天空下的丹麦哥本哈根。此次大会将云集一万四千至一万八千名参会嘉宾，192个参与谈判的国家，数十位国家元首。大会期间将召开数以百计的会议和无数对各种现有气候变化问题的探讨。</p>
<p>两年前，参加哥本哈根会议的这些国家曾在印尼巴厘岛会晤，并达成了《巴厘行动计划》（BAP）。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变化》（UNFCCC），各方达成了一系列协定，但尚亟待更紧密的国际间合作来予以实施，《巴厘行动计划》是作为其后续行动的一个简单路线图。公约最重要的成果是达成了2005年的《京都议定书》。然而，该议定书只反映了陈旧的科学数据，也缺乏政治上的雄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也未参与。在其他大多数发达国家批准了该协议时，美国却放弃了该项倡议。科学和经济的分析给决策者们发出了这样一个强烈的信息：继续我行我素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气候变化的完美风暴；相反，所有国家向低碳发展转型是唯一可行的选择。然而，这项选择需要一个全球性的决定，以便使所有国家都能充分有效地参与其中。</p>
<p>然而，恶劣的形势阻碍了这一进程。过去两年的繁琐谈判涉及了《巴厘行动计划》的每一个细节，因而形成了一个涵盖各种观点的纷繁复杂的谈判草案文本，人们却无法看出这能否形成些许有利于碳捕获的成果，更无法看出整个气候变化协议达成的可能。由于哥本哈根会议进入了倒计时，随着文本的不断演变，政治领导人也不断向可能达成的协议施加压力。因此，一场风暴正在酝酿。</p>
<p><strong>风暴般的未来中的一线希望</strong></p>
<p>自从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他认为哥本哈根不会如各方期待的那样可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从而降低了各方期望值，许多国家，尤其是弱小国家已经搞不清楚哥本哈根会议到底能够达成什么成果。然而，在这样低的期望值出现之后，许多国家都发出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达成一个强有力的包括法律要素的政治性协议，这将有助于推动全球采取行动。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印度和巴西均已提出了他们关于气候缓解的出价，显示了发展中世界的主要经济体向最终协议做出贡献的明确意愿。</p>
<p>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表示对全球气候行动表示支持，想拉美国入伙却已经被证实是很困难的。美国已经启动立法程序，旨在使美国在国家层面采取行动，支持国际社会达成相关成果。然而，无论Waxman-Markey和Boxer-Kerry法案如何意在表明美国国内强调认真解决气候变化，这些法案也充分暴露了美国国内政治经济的一些黑暗面。利益集团坚持认为，这些法案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将损害美国的全球竞争力。而且，他们推动采取边境保护措施，为那些按要求为气候问题付出额外成本的美国公司来提供公平的竞争条件。他们还进一步坚持认为，相关立法如果不包括这些措施，就不可能在国会通过，这进一步动摇了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微妙平衡，并加剧了旨在达成共识的高层讨论中的紧张。</p>
<p>后一个问题也突出了新协议中的第二个主要问题，即如何使发展中国家参与进来，同时继续支持他们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关于如何提高气候缓解和资金支持来应对气候变化存在巨大分歧。已经达成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已经成为弥合他们之间分歧的基石，但关于什么是这些责任，如何才能予以实施，各方寻求共识的努力并未使成功弥合他们之间的分歧。</p>
<p>发达国家希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其中的大经济体来承担排放削减目标并通过“监督、汇报和检查”机制来实施。发展中国家则坚持认为，发达国家应承担符合其对气候变化历史责任的更大的削减义务，他们同时坚持发达国家实践承诺，为其适应和缓解努力提供有效的资金和技术支持。</p>
<p><strong>贸易和气候变化：哥本哈根在此方面可能有何动作？</strong></p>
<p>当经济增长、多样化和安全等问题也对平衡产生影响时，贸易和气候问题就产生了关联。哥本哈根相关讨论中也部分涉及了一些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问题。 其中一部分有可能成为期望中的“政治协定”的一部分内容，另外一些则可能会留待现有或新的谈判程序继续进行讨论，并被纳入未来协议中。</p>
<p><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哥本哈根可能涉及的贸易问题</strong><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trong><br />
<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 </strong><br />
<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竞争力</strong><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trong><br />
• <em>边境碳措施</em><em>-</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共同目标和应对措施</em><em></em><br />
• <em>农业和航海及航空燃油</em><em>-</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部门方法</em><em></em><br />
<em> </em><br />
<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技术推进和障碍</strong><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trong><br />
• <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知识产权讨论</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技术发展和转让</em><br />
• <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发展和传播的有利因素</em><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资金</em><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em></p>
<p><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发展和经济多样化</strong><strong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trong><br />
• <em>弱小国家</em><em>-</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适应和资金</em><em></em><br />
• <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发展中国家</em><em style="mso-bidi-font-style: normal;">-</em><em>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em><em>LCA</em><em>）：应对措施</em></p>
<p>在许多国家的新旧政策及采取的措施中，都出现了各种与竞争力有关的关注，另外一些则在蕴酿，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低碳机会或抑制高碳行为。另外一个相关问题是可能使用的补贴，一些国家大力支持农业、交通、能源和建筑等行业，使其适应或在低碳世界中得以生存。许多参与论坛的国家对气候变化政策对出口市场的影响尤为关注，不光是石油出口国，也包括钢铁、铝制品及水泥等能源和高碳产品出口国。最后一个问题是在部分行业中制定的国际标准，这些行业中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条件很不平衡。</p>
<p>其他有关贸易的考虑主要是围绕技术转让问题展开，即转让低碳和能源节约型技术是否会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促进还是阻碍因素。国家的产业和行业均需要创新、获得并实施一系列的新技术，以削减其温室气候排放并适应气候变化。但是，技术的发展、应用和传播并不是很容易就成功的，因此也不能就简单向所有国家提供。</p>
<p>增加全球适应和资金支持将成为哥本哈根的一个焦点。事实上，这两个本质上相互关联的问题将成为政治协定是否能达成的关键。根据本月世行发表的《2009年世行发展报告》，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适应措施，防止世界温度上升超过2摄氏度，每年就需要1400亿到1750亿美元，而协助发展中国家承担应对气候影响的成本，平均还需要300亿到1000亿美元，这超过了目前1000亿美元的发展援助。可以肯定的是，早期实施更多的缓解措施，今后需要的适应成本就更低。</p>
<p><strong>哥本哈根会有何成果？</strong></p>
<p>谈判将通过两个轨道同时进行，一个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另一个是《京都议定书》。就这两方面的工作而言，它们要么达成决议，或继续进行谈判。最新颖的结果莫过于由参会的100多个国家首脑发表一个“政治协定”。该项决定可能包括一些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或者只是简单地吹嘘一番而已。即使是最有雄心的结果也只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所有发达国家将承担的最终削减新目标；部分或所有发展中国家将承担的量化的和可检测的缓解行动；制定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和缓解的资金水平和期限；技术援助的明确承诺；协助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新机构；在半年到一年内达成一个新的法律协定的授权。或者，该协定要么以失败而终，要么只是简单换个方法重申一下《巴厘行动计划》，并继续相关谈判。</p>
<p>参会国家有可能授权开启一个新的程序，决定继续就未决问题进行讨论。他们也可以重新包装每个题目，纳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现有的谈判程序，在此程序中技术、资金、抵消机制、适应等问题已经谈了多年，但达成的成果却寥寥。</p>
<p>今后两周的会议最需要的不是进行喧闹的示威或者急风骤雨的评论，而是将政治意愿、技术理解和合作精神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美的风暴，从而为全球行动奠定前进的道路。</p>
<p>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将通过其于12月14日发表的哥本哈根会议中期和谈判结束时的盘点，来向大家汇报相关谈判的进展。《桥》哥本哈根快报近期有关贸易和气候变化问题的深度报道，请参见：<a href="http://ictsd.org/climate-change/copenhagen-updates/chinese/">http://ictsd.org/climate-change/copenhagen-updates/chinese/</a>。</p>
<p>ICTSD中国项目组 管仅翻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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